職位推薦
- 珍格醫療-臨床銷售 15001-20000
- 地奧制藥-醫藥代表 6001-8000
- 普利德醫療-醫療設備銷售經理 面議
- 大唐-兼職招商經理 面議
- 景德中藥-直營經理 6001-8000
- 安邦醫藥-省區招商經理 8001-10000
- 恒瑞醫藥-醫藥信息溝通專員 6001-8000
- 黃河中藥-學術講師 8001-10000
發布日期:2019-11-27 瀏覽次數:568
控制供應商數量
近日,上海市衛健委發布《關于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應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適宜、經濟的原則,遴選出本機構所需醫用耗材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名單,經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批準,建立本機構的醫用耗材供應目錄,并進行動態管理。
此外,《通知》明確表示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
據了解,《管理辦法》除了耗材供應目錄動態管理,還要求限定耗材企業數量。
根據《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應當加強供應目錄涉及供應企業數量管理,統一限定納入供應目錄的相同或相似功能醫用耗材供應企業數量。
淘汰一批小經銷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表示鼓勵醫療機構聯合進行醫用耗材遴選和采購。實際上,并非只有上海鼓勵醫療機構聯合采購。
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通知》表示,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緊密型醫療集團和縣域醫療共同體試點。
近期重慶市衛建委發布《重慶市區縣域醫共體“三通”建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也表示,2019年在重慶17個區縣開展縣域醫共體試點。
醫共體的重要作用之一就在于聯合采購,統一談判。
重慶市上述文件表示,縣域醫共體將統一藥械采購和設施設備配置,并進行價格談判。
要求各級醫保部門加強對藥品耗材采購的監督管理,發揮醫共體集中采購的議價優勢。同時區縣可以設立唯一采購賬戶,統一采購目錄,統一價格談判、統一藥械配送、統一貨款支付。
有業內人士分析,醫共體聯合采購耗材也屬于帶量采購的一種形式,只不過是多家醫療機構遴選品種。在統一采購的情況下,入圍的械企有機會鋪開銷量,沒有入圍的械企基本沒有生存空間。
這樣的市場環境對小經銷商十分不利,大批小經銷商將被淘汰,尋求收購或向服務轉型將成為不少經銷商的選擇。
不得為醫械銷售提供便利
為落實《管理辦法》,上海衛健委上述《通知》還明確要求,嚴禁開展商業目的的醫用耗材相關信息統計,或為醫用耗材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據了解,醫院的統方數據對醫械代表的銷售工作能起到輔助作用,但這一數據只有醫院部分內部人員能夠使用,近年醫械代表違法獲取統方數據的案例屢見不鮮。
此外,為了加強醫用耗材臨床使用管理,《通知》還要求醫療機構將主要醫用耗材納入主動公開范圍,公開品牌品規、供應企業以及價格等有關信息。
同時,對存在醫用耗材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和科室,依法依規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對于存在醫用耗材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視情節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
附全文:
各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
為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管理,促進醫用耗材科學、規范、合理使用,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請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自行下載),現轉發給你們,并就貫徹落實《辦法》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學習
各區衛生健康委、辦醫主體和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充分認識《辦法》對促進臨床科學、合理使用醫用耗材,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維護群眾健康權益所發揮的重要意義;要盡快組織學習,確保醫務人員、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衛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員全面、準確理解并掌握《辦法》要求,指導督促醫務人員規范、合法、安全、有效、適宜地使用醫用耗材。
二、抓住重點任務,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健全醫用耗材管理組織
醫療機構對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承擔主體責任,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建立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組織,設立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其他醫療機構應當成立醫用耗材管理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所、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其他醫療機構可由機構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醫用耗材管理工作。
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由醫務管理、醫用耗材管理、藥學、護理、醫院感染管理、財務管理、醫保管理、信息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負責人和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相關臨床科室、醫技科室人員組成。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日常工作由指定的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和醫務管理部門分工負責。
(二)嚴格遴選與采購醫用耗材
各醫療機構應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適宜、經濟的原則,遴選出本機構所需醫用耗材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名單,經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批準,建立本機構的醫用耗材供應目錄,并進行動態管理。
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有關規定,通過采購平臺采購中標的醫用耗材;醫用耗材的采購相關事務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統一實施,其他科室或者部門不得從事醫用耗材的采購活動,不得使用非醫用耗材管理部門采購供應的醫用耗材。
醫用耗材的采購申請由使用科室或部門根據實際需求提出,經醫務管理部門同意后,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采購。對于臨時性采購供應目錄之外醫用耗材的,需經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實施。鼓勵醫療機構聯合進行醫用耗材遴選和采購。
(三)加強醫用耗材的驗收、儲存、申領與發放
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用耗材驗收制度,由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驗收人員應重點對醫用耗材是否符合遴選規定、質量情況、效期情況等進行查驗,不符合遴選規定以及無質量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用耗材不得驗收入庫。
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用耗材存儲制度,配備相應的庫房與設施設備,定期對庫存醫用耗材進行養護和質量檢查,確保醫用耗材安全有效存儲。醫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門根據需要,向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提出領用申請;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和發放。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完善醫用耗材出庫管理制度,對出庫的醫用耗材進行核對,確保發放準確,產品合格和安全。
(四)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管理
醫療機構應對本機構內臨床診斷、預防和治療疾病使用醫用耗材全過程實施監督管理。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辦法》和《上海市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納入供應目錄的醫用耗材,按照Ⅰ級、Ⅱ級和Ⅲ級對其臨床應用進行分級管理,其中Ⅰ級醫用耗材,應由衛生技術人員使用;Ⅱ級醫用耗材,應由有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經過相關培訓后使用,尚未取得資格的,應在有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Ⅲ級醫用耗材,應按照醫療技術管理有關規定,由具有相關技術操作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使用。
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登記制度,使醫用耗材信息、患者信息以及診療相關信息相互關聯,保證使用的醫用耗材向前可溯源、向后可追蹤。醫務人員要認真執行疾病診療常規,嚴格手術指征和醫用耗材應用適應癥;應認真記錄手術操作過程,詳細記錄病變部位、使用醫用耗材的名稱、規格、型號和數量,并將使用的醫用耗材產品條形碼粘貼在住院病歷和耗材使用登記單中。
醫用耗材在遴選和采購前如需試用,應由使用科室或部門組織對試用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安全保障措施進行論證,并向醫療機構醫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進行試用。
(五)實施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監測與評估
醫療機構應把醫用耗材臨床應情況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建立醫用耗材使用質量安全報告、不良反應監測、重點監控、超常預警和評價制度,對醫用耗材臨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進行監測、分析和評價。要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評價結果的應用,對臨床醫師醫用耗材使用行為進行點評和干預。重點監控臨床應用技術要求較高、風險較大、單價和資源消耗占比較高、使用量較大的醫用耗材。
(六)加強醫用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設
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用耗材信息管理制度,建設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其他相關信息系統整合,實現醫用耗材遴選、采購、驗收、入庫、儲存、盤點、申領、出庫、臨床使用、質量安全事件報告、不良反應監測、重點監控、超常預警、點評等功能,實現每一件醫用耗材的全生命周期可溯源。
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應在醫用耗材驗收入庫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信息內容至少包括醫用耗材的級別、風險類別、注冊證類別、醫用耗材類別、用途、功能、材質、規格、型號、銷售廠商、價格、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消毒滅菌日期等。
(七)強化監督管理
醫療機構應嚴格落實“九不準”“十項不得”和本市整治醫藥產品回扣“1+7”系列文件要求,凈化醫用耗材領域的行業風氣,加強警示教育,做到廉潔購用。醫療機構應落實院務公開工作要求,將主要醫用耗材納入主動公開范圍,公開品牌品規、供應企業以及價格等有關信息。醫療機構應落實網絡信息與數據安全責任,嚴禁開展商業目的的醫用耗材相關信息統計,或為醫用耗材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各區衛生健康委應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的指導與管理,建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的督查和通報制度,把醫用耗材管理工作應用于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醫院評審、評優等工作。
對存在醫用耗材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和科室,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視情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于存在醫用耗材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視情節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三、工作要求
各醫療機構應逐一對照《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進行自查自糾,于2020年 1月底前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送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市級醫療機構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區級醫療機構報送各區衛生健康委),報告內容包含醫用耗材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
300多萬優質簡歷
17年行業積淀
2萬多家合作名企業
微信掃一掃 使用小程序